江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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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3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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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江汉律师事务所
江峰,湖北江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专职律师,武汉大学法学本科毕业,执业证号为14290199210528240。江律师一审代理的诉前保全,债权转让、代位代偿权、公司相关及刑事诉讼等辩护案的取保候审、认罪认罚,经典案例举不胜举。如农民工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并获得双倍赔偿。大型央企被诉前保全后还款并支付违约金等等;二审代理的蒋某诉谢某林名誉权纠纷案中,一审以借条不是原告签名及被告讨债方式侵权为由判令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二审采纳了原告参与还息即视为债的加入、被告讨债虽有偏激但向组织举报党员干部的赖账行为并不构成污告陷害等上诉理由,改判驳回原告诉请,也为另案借贷打下了基础。再审案件的四起当事人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案被依法改判;抗诉案件中张某商品房买卖案中,申请检察院抗诉并获成功,法院重审后双方公平和解,被上级检察机关评为当年经典审判监督案。另外,江律师还在ZG院代理了两起申请人的再审代理案件均取得理想效果,成为最基层律师的“天花板”…总之,江律师以“不忘初心,不负重托”为座右铭,以“专业诚信、精益求精”为职业准则,以“信任不分贫富、法律不分贵贱”为信仰操守。江律师严谨敏锐的思维方式、机智善辩的口才实力、勤学敬业的务实作风,法律的精准运用、证据观点的灵活补强,与生俱来的正义感和责任心深得当事人的推崇。
取保候审公司法债权债务人身损害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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